[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建邺区怡康河及周边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水环境)北部区域部分截流设施改造施工招标公告305155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建邺区怡康河及周边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水环境)北部区域部分截流设施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YSW2500388-14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邺区怡康河及周边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环【2024】4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河道水环境)北部区域部分截流设施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涉及南湖路等 19条道路排水管网、嵩山路上游片区易淹易涝整治,怡康河、泰达新寓暗涵及幸福河西端整治,北部区域河道截流设施改造等
2.2 招标范围:对北部区域河道8处排水截流设施改造,开挖更换DN300-DN800管道长约0.83km,非开挖内衬整修DN300-DN600排水管道长约0.11km,新建DN100-DN300排水管道约0.1km,非开挖点修DN300-DN1000管道6处,更换雨水口161个,更换潜污泵4台,增设2套流量计和在线水质检测设备等。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7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513100.00元
2.5 工程规模:对北部区域河道8处排水截流设施改造,开挖更换DN300-DN800管道长约0.83km,非开挖内衬整修DN300-DN600排水管道长约0.11km,新建DN100-DN300排水管道约0.1km,非开挖点修DN300-DN1000管道6处,更换雨水口161个,更换潜污泵4台,增设2套流量计和在线水质检测设备等。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水务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含非开挖修复)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2)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5)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量)员、造价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脸部识别)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个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0)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范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谋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作无效标处理。
(13)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2)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5)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量)员、造价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脸部识别)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个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0)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范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谋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作无效标处理。
(13)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