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资[2025]1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巴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DN1400给水管道7.6公里,起点接新大江水厂二级高压DN1400供水管道,终点接丰收坝水厂二级高压DN1400供水管道,包括陆上新建DN1400给水管道6公里,过江段新建DN1400给水管道1.6公里(双管合计),管材采用钢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32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陆上及水下的地质勘察工作(含水下地勘工作)、勘察报告编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查、建设期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勘察(含水下勘察)、详细勘察(含水下勘察)、专项勘察、补充勘察、周边环境调查等。本项目勘察工作包括陆上勘察和水下勘察两部分,投标人须根据方案要求、勘察大纲、技术要求等资料,对新大江水厂至丰收坝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及管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对边坡(包括但不限于高边坡、深基坑)处理提出建议和方案,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如招标人需进行超前钻工作,费用不另计取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地形图,若不能满足地勘要求需要补测的,由投标人自行测量,保证提供合格的地勘成果,费用不另计取。
2.5 勘察服务期限:90日历天(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入场起算),其中40日历天内提供陆上的初勘成果,60日历天内提供审批通过的陆上详勘成果和水下初勘成果,90日历天内提供审批通过的水下详勘成果;勘察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