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展陈部分)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蒲江县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展陈部分)施工 / 标段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蒲发改发【20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蒲江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蒲发改发【201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
2.2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15809.25 ㎡,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23.8 m,本次展陈招标装修范围以展厅设计范围图为准,装饰建筑面积约4088㎡。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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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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