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秀城三期写字楼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秀城三期写字楼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一 标段已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6-510115-04-01-290295】FGQB-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6-510115-04-01-290295】FGQB-0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温江区公平街办惠民社区民惠横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锦秀城三期三号地块的两层地下车库及锦秀城三期写字楼室内、电气、空调、给排水等进行提升改造,购置并安装办公家具、设施设备等。建筑面积约16600㎡。
2.3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
2.7 项目编号:2506-510115-04-01-29029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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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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