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忻州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勘察(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66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忻州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勘察(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662001 ),已由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不足部分市财政解决,招标人为忻州市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共包括4个子项工程分别包括:1.东部排洪渠排水防涝工程(北同蒲铁路一云中河南岸),实施宽度18-27m,渠道长度约4.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绿化工程等;2.牧马河南路排水防涝及道路工程(东环路南延一东外环),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1.581km,新建污水管道长度约1.524km,新建道路长度约1.588km。3.云中河南路排水防涝及道路工程(北同蒲铁路-东外环),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2.77km,新建污水管道长度约2.789km,新建道路长度约2.81km;4.团结街排水防涝及道路工程(云中路一东外环),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2.48km,新建污水管道长度约2.13km,新建设计流量为1.2m³/s的地道雨水泵站一座,道路长度约2.744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忻州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勘察:
本项目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忻州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勘察: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其他要求(附网站查询截图):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