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S20250901JSGC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及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第二批)项目已由通化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以《通化县关于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通县移字[2025]21号)文件和《通化县关于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第二批)》(通县移字[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及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第二批)项目;
2.2建设地点:通化县下辖各乡镇;
2.3建设规模:金斗乡北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39盏,摊铺沥青路2838m(10172.7㎡),边沟加固10m,DN500管涵5m;快大茂镇龙泉村摊铺沥青路2481m(11164.5㎡),DN1000管涵6m,DN500管涵78m;
2.5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总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最高投标限价:2664452.40元;
2.10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双盲”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3.3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5 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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