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搬迁、实战训练基地和办案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攻坚楼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搬迁、实战训练基地和办案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攻坚楼设备采购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南通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通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搬迁、实战训练基地和办案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攻坚楼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崇川区幸福街道亭平路180号;
2.3建设规模:约369万元;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本项目的图纸;
2.5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壹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是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际实施能力的投标人;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5 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以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类似攻坚楼(攻坚塔或攀登训练场)采购及安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盖章签字),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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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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