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勘探事业部2025年勘探配套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30-FW1229-01
本招标项目勘探事业部2025年勘探配套项目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勘探事业部2025年勘探配套项目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勘探战略部署,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油气勘探工作,确保取得勘探新发现,获得优质规模储量,为公司夺取“上产500亿”新会战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的资源保障。按照公司2025年勘探工作安排,为加快推动重点勘探领域规模增储和勘探新发现,支撑认识深化、区带评价、井位优选、储量提交等工作顺利完成,针对2025年勘探配套项目公开招标,预计金额540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于西南油气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工作区,完成2025年年度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配套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
标段一:完成勘探配套项目《2025年度重点探井钻井复杂地质因素预测与随钻跟踪研究》。
标段二:完成勘探配套项目《2025年度重点储量区块一体化随钻跟踪评价与试油方案优化》。
标段三:完成勘探配套项目《2025年度四川盆地重点探区多层系地层压力综合研究》
本项目三个标段独立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投标结果互不影响。若同一家公司同时投了多个标段,各个标段人员不允许重复。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标段(不含税),以上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投标人在上述控制价的基础上,以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0,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1%、1.0%、1.10%,1.12%均符合要求;若高于投标限价或者超过两位小数,1.121%则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四川成都。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所委托的项目结题之日止。
2.7 服务要求:
(1)《SY/T 6438-2000 油气探井录井资料质量控制规范》
(2)《Q/SY 1002.1-2013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西南司工程〔2022〕5号
(4)《陆上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GB/T33685—2017
(5)《地震勘探资料解释技术规程》 GB/T33684—2017
(6)《SY/T 6285-1997 油气储层评价方法》
(7)《Q/SY 01002-2016 石油地球物理成果图件编制规范》
(8)《Q/SY 01128-2020 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
(9)《Q/SY 1052-2011 石油钻井井身质量控制规范》
(10)《SY/T 6438-2000 油气探井录井资料质量控制规范》
(11)《Q/SY 1002.1-2013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12)《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西南司工程〔2022〕5号
(13)《SY/T 6285-1997 油气储层评价方法》
(14)《Q/SY 01002-2016 石油地球物理成果图件编制规范》
(15)《Q/SY 01128-2020 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
(16)《Q/SY 1052-2011 石油钻井井身质量控制规范》
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各标段按照标段号大小,从小到大评审。若投标人在标段号小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出现人员重复的情况,需剔除重复人员后再进行初步评审。
例如投标人A同时参与标段1、标段2、标段3投标,按照标段号从小到大评审后,投标人A被推荐为标段1中标候选人,则标段2、标段3需剔除与标段1重复人员后进行初步评审。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若通过初评,剩余3家及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通过初评,剩余1-2家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通过初评,没有投标人符合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标段内所有投标。本项目三个标段独立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投标结果互不影响。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工作量分配原则:每个标段中标人为该标段100%工作量。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标段一:投标人具备投入到项目的人员不少于7人,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5人(以上3种岗位不能兼任);
4.1项目经理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单井随钻跟踪评价或地质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2技术负责人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单井随钻跟踪评价或地质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3 技术人员
(1)不少于5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须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参与过单井随钻跟踪评价或地质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时须附投标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标段二:投标人具备投入到项目的人员不少于7人,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5人(以上3种岗位不能兼任);
4.1项目经理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单井随钻跟踪评价或地质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2技术负责人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单井随钻跟踪评价或地质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3 技术人员
(1)不少于5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须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参与过单井随钻跟踪评价或地质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时须附投标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标段三:投标人具备投入到项目的人员不少于7人,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5人(以上3种岗位不能兼任)。
4.1项目经理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地应力研究或地层压力研究或井位跟踪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2技术负责人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地应力研究或地层压力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3 技术人员
(1)不少于5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类专业),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须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参与过地应力研究或地层压力研究或地质综合研究类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形式不限;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时须附投标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5.机具设备要求:
R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个标段分别(R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以合同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标段一、二:(1)三维地震资料处理解释项目(2)油气储层预测项目(3)地质综合研究项目(4)探井跟踪评价研究项目(5)试油方案优化项目(6)钻井复杂综合因素研究(7)地质类样品分析化验项目。标段三:(1)压力系统建模项目(2)钻前压力预测项目(3)地应力或地层压力研究项目。
注:标段一、二、三须至少提供各标段所列举类似项目中一个类别即可。
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合同和项目验收意见。
注:(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合同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内容;(2)投标人提供的有效项目验收意见证明材料须经由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3)若为国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外文原件扫描件及中文翻译 。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