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9222025000118
项目名称:医疗次中心建设购买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如果由于采购人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的,以采购人通知的交货时间为准。),同时进入30天试运行时间,试运行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由中标人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时间安排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若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应提供生产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电子签章,若供应商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则应提供经营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并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件扫描件并电子签章。;(3)投标产品若为射线装置的,应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并提供该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件并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