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申请实施惠邻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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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5-24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申请实施惠邻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997,100.00元 | |||||||||||||||
最高限价:1997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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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其他服务(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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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所有服务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后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或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或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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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