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三标段)(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6202401160201 招标编号: 赣建泰(市政)2025(公)招字021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泰和县城市管理局主管 | |||||
招标工程项目 | 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三标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泰和县城区(含高新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三标段) : 泰发改投资字〔2023〕380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14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6276034.55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城区河道拓宽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杨溪河水系拓宽约2.5km,龙头山水系整治约1.5km。城区水系、水渠沿线雨水管道改造及修复约1.5km。内涝点整治:包含泰鑫文化公园、消防新村、火车站北侧家属小区、上田圆盘等约10处内涝点情况进行整治。附属构筑物修复:对中心城区破损严重的雨水篦、砖砌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进行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泰和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三标段)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企业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必须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700万元的排水防涝的市政工程业绩,(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经图审的施工图纸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连续缴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连续缴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各1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 ”,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不 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 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代理人要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 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材料原 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2、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招标人设置的解密时限为6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或否决)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 否则无法进 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出现自动离场现象,则视为其自主放弃投标资格,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 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 系统线上操作); 5、本项目开标会程序执行赣发改公管规 【2024】881号文,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6、请各潜在投标人, 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开标当日上传投标文件,以免造成系统卡顿 无法传投标文件。7、本项目在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8、本项目建设单位在标后必须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和[2025]589号)文件要求,对中标单位进行标后履约提醒谈话机制。9、本工程中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严格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 (赣建招 2017-13)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 虚假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异议(投诉)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异议受理单位:①异议受理单位:泰和县城市管理局(受理 电话:18879040510 邮箱:(thcg5327111@sina.com )②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受理电话:0796-8638287 邮箱:thxjsj@qq.com ) ③监督单位: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电话:0796-8638496 邮箱: jath@jian.gov.cn)。10、其他条款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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