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2标段(冠朝镇、灌溪镇、双灯工程)(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6202406210201 招标编号: 赣建泰(房建)2025(公)招字018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2标段(冠朝镇、灌溪镇、双灯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泰和县境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2标段(冠朝镇、灌溪镇、双灯工程)的核准 : 泰发改投资字【2023】354号 | |||||
建筑面积 | 212.96 平方米 | 层次 | 1 层 | 结构 | 砖混 | |
项目总投资 | 32000.1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5197135.28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冠朝镇: 新建公厕1座,新建店招808.2㎡,外墙喷漆9903.49㎡,铺种草皮2164㎡,栽植乔木320棵,停车位840.21㎡,沥青混凝土6083.19㎡,新建支路2298.96㎡,四网合一皮线光缆21000m,新建路灯88座。 灌溪镇:新建公厕1座,新建店招887.12㎡,外墙喷漆3091.79㎡,空调外罩52个,移动摊位30个,沥青路面2422.57㎡,停车位961.34㎡,透水混凝土1194.24㎡,沥青混凝土路面7835.54㎡,新建排水沟533m,新建路灯81套。双灯工程:新建路灯3360套。(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2标段(冠朝镇、灌溪镇、双灯工程)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2标段(冠朝镇、灌溪镇、双灯工程)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提供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近5年内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1200万元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业绩。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经图审的施工图纸。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土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 ”,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代理人要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2)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招标人设置的解密时限为60分钟 ;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或否决)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 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出现自动离场现象,则视为其自主放弃投标资格,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5)请各潜在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开标当日上传投标文件,以免造成系统卡顿无法上传投标文件。(6)本项目开标会程序执行赣发改公管规〔2024〕881号文,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7)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8)本项目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按照《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按文件执行。(9)投诉(异议)须知:严格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异议(投诉)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①异议受理单位:泰和县农业农村局(受理电话:15170879969邮箱:taihexiannyj@163.com )②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受理电话:0796-8638287 邮箱:thxjsj@qq.com )③监督单位: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电话:0796-8638496 邮箱:jath@jian.gov.cn)。(10)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1)其他条款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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