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一、竞价条件
受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方式采购水电基础局—豫水设计EPC总承包联合体引澧入颖项目所需中砂,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舞阳二水厂项目和北舞渡水厂项目,均从舞阳县澧河节制闸上游取水,敷设原水管道至规划水厂,管道经过的所有河道均设置分水口门,以补充河道生态基流,通过两个水厂连通全县14个乡镇55个供水站,置换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地下水源,农村受益人口51.39万人,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网、同源、同服务、同监管的目标。其中:澧河到北舞渡水厂引水管道属于河市引澧入颍工程,全长15公里,规划引水量3.5m/s ,全年可调水8000万m³。
施工地点: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
2.采购范围:本次公开采购所涉及中砂使用材料,包括卖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不同工作面,包含中砂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砂 |
中粗砂 |
吨 |
24000 |
(注:表中所列规格型号及数量为计划规格和估算量,只为竞价使用,实际数量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9月开始供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分批分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要决定。
5.交货地点: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漯河市引澧入颍工程(舞阳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7.报价要求: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货物生产加工、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车费等费用;
(3)货物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7.2含税到站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
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8.其他要求:
8.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满足质量技术要求的,成交人须无条件及时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予验收,并收取场地占用费。因质量问题致使工期延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经营项目,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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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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