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投资项目监理服务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投资项目监理服务
管理编号:ZY25-XA202-FW270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投资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以(长油〔2024〕85号)、(长油〔2025〕34号)、(长油〔2025〕135号)、(长油函〔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根据2025年第三采气厂投资技改项目工作量,计划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治理、桃2老井换新、苏14采气软管、天然气处理厂工艺流程优化、一处凝析油稳定装置隐患治理、三、四、五处消防改造项目、苏里格指挥中心供暖供电系统改造等工程。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2024〕85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二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 (长油〔2025〕34号)、(长油〔2025〕135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长油函〔2025〕39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保障项目实施过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受控,对2025年第三采气厂投资技改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以满足项目关于开工、施工及验收方面相关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本项目合同估算额:1725141.00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规范;接受委托项目监理覆盖率10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投资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描述: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治理、桃2老井换新、苏14采气软管、天然气处理厂工艺流程优化、一处凝析油稳定装置隐患治理、三、四、五处消防改造项目、苏里格指挥中心供暖供电系统改造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理工程的现场监理服务。(本项目以化工石油工程工作量为主,房屋建筑工程工作量较小,因此仅需提供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相关项目服务业绩)
招标范围: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治理、桃2老井换新、苏14采气软管、天然气处理厂工艺流程优化、一处凝析油稳定装置隐患治理、三、四、五处消防改造项目、苏里格指挥中心供暖供电系统改造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理工程的现场监理服务(本项目以化工石油工程工作量为主,房屋建筑工程工作量较小,因此仅需提供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相关项目服务业绩)。
负责对项目进度管理、工程质量、HSE、投资控制、施工组织、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负责项目建设相关程序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确保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股份公司、油田公司规章制度要求。
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移交,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完成物资计划、验收及保管使用程序的执行;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合同履行及结算工作;配合完成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检测等单位的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相关手续协调办理、设计图纸审查工作及参与工程创优工作。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组织机构类型与承包商资源库状态: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审计报告还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相关项目服务业绩。
信誉要求:(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或以上等级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
(5)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QHSE体系: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人员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注册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有三年及以上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担任化工石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业绩(同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并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或需建设单位提供任职证明)。
(2)安全监理负责人1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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