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ZB2025-1066
项目名称:关于购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