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0708-CMC25N7180
项目名称: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297.7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需求
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运维,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套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注解1.不允许投标人拆分投标,即投标人必须对要求的所有货物/服务给予报价。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注解2.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超过规定的分项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总价的30%(含)以上必须支付给中小企业,其中支付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8%。投标人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注.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下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项目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即:“(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上述企业划型标准仅用于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未对供应商营业范围进行限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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