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恒耀竞磋(工程)2025-016
项目名称: 兴海县城东社区托育服务中心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28500.00;其中:包一采购预算金额:650000.00;包二采购预算金额:17785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一采购限价:650000.00;包二采购限价:1778368.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备注:
标项名称: 合同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78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主要建设消防水池、柴发机房及室外配套设施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供货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包二:①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包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
标项2: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