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项目综合能源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2202509400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PD00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项目综合能源工程 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备案〔2025〕4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449775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353481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96294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8.59%,自筹及其他资金21.41%,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060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配套建设市政供能管网,由现状先锋路DN800管网抽头DN300(路由长度185 米)后沿龙平路向北敷设,中间变径为DN250(路由长度280米)继续向北敷设至龙涵道,后转向东敷设至钢厂路西侧,继续向北敷设至各能源站内,总体路由长度1060米。 2.在天津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区域内新设能源站2座。 3.在天津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区域内新设换热站1座(住宅换热站)为天津市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区域(01、02、03、06号地)及津塘路146-3号提供冷、热源。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46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项目综合能源工程(06地块供热一次线热力站工程)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天津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项目综合能源工程(06地块供热一次线热力站工程),该项目涉及天津第一机床厂城市更新项目06地块住宅供热配套,供热面积约102527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供热一次线路由长度约770米,管径DN150-DN300,涉及最大管径DN800,建设换热站1座。预算430万元,规模:770米。工期2025年10月25日-2026年2月21日。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25日 至 2026年02月2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 年)以上加以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中对无在施项目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信息查询记录将存档。若开标现场因系统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查询,则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 年)以上加以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中对无在施项目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信息查询记录将存档。若开标现场因系统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查询,则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