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2025-209
项目名称:大东市新丝路国际商贸中心收购项目司法鉴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8,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东市新丝路国际商贸中心收购项目司法鉴定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东市新丝路国际商贸中心收购项目司法鉴定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近六个月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近六个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仅允许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参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合同任务,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