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全厂电气配件框架买卖合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5-P-F-0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全厂电气配件框架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全厂电气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全厂有防爆灯具近35000套、高杆灯近150套、路灯近1650套、办公场所照明灯具若干。根据近两年各部门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上述灯具日常维护配件及部分其他电气配件使用频率较高,现拟对全厂电气配件进行公开招标,制定框架协议,具体电气配件框架清单详见框架物资明细表。
2.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2025年全厂电气配件框架物资明细表》,明细表内所列物资数量为估算值,实际采购数量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库房。
2.3交货期:框架协议暂定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批次签订框架采购订单,下单后30天内交货。
2.4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商库内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云梦泽平台系统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期间1份含A46-49大类电气配件买卖合同业绩(合同中A46-49大类电气配件合同额至少50万元),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提供相应采购订单,同一框架合同下采购订单中A46-49大类电气配件总金额需达到至少50万元),业绩涂抹,遮挡,模糊不清等皆为无效业绩。合同与发票要求一一对应(投标人需在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上用红色横线标注与A46-49大类电气配件一致项。如对应增值税发票因项数较多标注详见销售货物清单的,需配有销售货物清单并在销售货物清单中用红色横线标注与A46-49大类电气配件一致项。)
注:A46电气设备及配件、 A47电工材料、 A48低压电工元器件、 A49日用电器。
3.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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