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年炼油一部常减压减顶二级冷凝器E213管束买卖合同
项目编号:25-P-S-392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年炼油一部常减压减顶二级冷凝器E213管束买卖合同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炼油一部常减压减顶二级冷凝器E213管束大检修期间试压发现部分换热管堵塞严重,部分出现泄漏后堵管,目前E213换热效率差,不能满足减压塔顶冷凝系统的平稳运行,炼油一部提报管束物资需求计划,采购一台新管束。
管束 BJS 1000-0.7/-0.1-210-6.5/25-2Ⅰ S22053 1台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石油大道1号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厂区库房或现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货到现场。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增值税13%。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云梦泽系统)的供应商,状态为正常,且具有准入产品的八位品名“A30040101”。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云梦泽系统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6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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