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SWD-G2025-0176 项目名称: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四十三批 预算金额:159.000000万元(采购包1:55.000000万元;采购包2:49.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万元;采购包4: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9万元(采购包1:蛋白电泳仪,预算金额55万元;采购包2:糖化血红蛋白仪,预算金额49万元;采购包3:特定蛋白仪,预算金额20万元;采购包4: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预算金额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蛋白电泳仪; 采购包2:糖化血红蛋白仪; 采购包3:特定蛋白仪; 采购包4: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45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如所投产品为国产设备需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 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的,响应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书》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①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 ②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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