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XZBP-G2025-0007 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治项目 预算金额:144.700000万元(采购包1:19.600000万元;采购包2:19.600000万元;采购包3:32.500000万元;采购包4:7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合计报价,其中采购包1不接受超过2902.8元的单价报价合计,采购包2不接受超过210元的单价报价合计,采购包3不接受超过45000元的单价报价,采购包4不接受超过11元的单价报价合计。 采购需求: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治项目,采购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小麦、水稻田封闭除草剂、绿色防控示范基地防控物资、昆虫性诱智能测报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将采购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采购包2 1.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采购包3 1.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采购包4 1.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扫描件;非生产厂家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扫描件。非生产厂家中标后需提供所中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履约能力。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扫描件;非生产厂家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扫描件。非生产厂家中标后需提供所中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履约能力。 采购包3 无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扫描件;非生产厂家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企业标准扫描件。非生产厂家中标后需提供所中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履约能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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