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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设计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等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数据局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两级工会经费,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崇川区环城西路1号。

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9727.9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642.47平方米,既有建筑包括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1号楼(市级文保建筑)、2号楼和3号楼。主要包括:(1)1号楼按照文物建筑修缮保护要求,对外立面进行整修、对结构进行加固和功能布局调整、对屋顶进行防水维修,涉及外立面面积约2700平方米、室内(含加固)面积约3252.2平方米、屋顶面积约993平方米;(2)2号楼进行外立面修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3600平方米;(3)3号楼进行外立面修缮改造、内部结构加固和功能布局调整,外立面修缮面积约2800平方米,室内修缮(含加固)面积约2107.8平方米,屋顶修缮及防水面积约1018平方米;(4)配套进行道路及广场改(含早期人防工程处置)、亲水步道建设、消防和电气改造等。

3、设计合同估算价:约201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要求,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方案及初步设计 (包含总平规划及综合管线等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础、基坑及降水、文保建筑修缮、建筑、结构(含结构加固)、给排水、暖通、电气、综合管线、智能化(含安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机房工程、室外工程等)]、消防、防雷、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含幕墙深化)、门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各专业机房、配电房、供电、供水、燃气等专业)、钢结构、膜结构、景观路灯照明、变配电改造、广场、亲水步道、标识标牌标线、交通设施等、各单体的雨棚;

(3)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绿色建筑 (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及相关的监测检测;

(5)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室外雨污水、给水、消防、消防电气、雨水回用、供电、燃气、智能化、通信管线,围墙、道路、广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亮化、路灯、污水处理、大门、标识标牌标线、交通设施等所有配套设计,含雨污、消防、智能化、通信、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6)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7)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设计图纸的报审工作和组织各项专项设计的评审工作(包含专家评审、论证费用等);

(9)后续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专项审查、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工程例会及专项会议等、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09月0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设计项目。

注:1、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设计规模与签订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2、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界定以国家或当地文物局官网查询截图或者批复文件为准,其中官网查询截图需投标单位盖章。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除中标人外,对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  2.5  万元,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   2  万元。符合设计补偿条件的单位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五日内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向招标人申请。

五、**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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