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中医院提标改造创建三级中医医院项目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2〕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中医院,建设管理代理单位为重庆丰都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198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二期总建筑面积11535.17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结构加固、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总坪景观改造、抗震支架、室内装修等等。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业绩要求;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