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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6高县绕城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第二次)标段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G246高县绕城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46高县绕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68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辰辉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资金补助及高县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辰辉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基础〔2022〕68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G246高县绕城公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 宜宾市高县
  2.3 资金来源: 中央车购税资金补助及高县自筹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于宜宾市高县文江镇两河口,接G246 珙县至高县段经斑竹林、下坝、西江村、白杨林、黄林坡,止于糖房坝,顺接国道246高县至筠连段。路线全长约19.56公里,均为新建。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桥梁宽度23米(南广河大桥宽度31米),隧道建筑限界9.75米x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含大桥3428.8m/14座,中桥76m/1座;天桥103m/1座;涵洞(含通道) 43道、隧道2926.5米/3 座、平面交叉6处、标志标牌、景观绿化等建设内容。
  2.5 计划工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并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预计工期合计52个月(其中预计施工阶段28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24个月)。
  2.6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G246高县绕城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以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实施内容为准,完成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水保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负责承担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理工作,配合施工单位通过县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取弃土场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培训教育、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以及建设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理工作。
  (2)对水土保持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法规及批复要求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参加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在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提交专项验收报告和施工临时措施的影像资料,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能长期、高效地发挥作用。监理单位要定期将监理情况及监理报告,包括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报告向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报告。
  (3)配合施工期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阶段的各级主管及上级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核查、检查、验收工作;配合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协助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变更工作。
  (4)按照国家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进行现场查勘,收集资料,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整改完善意见。配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协助编写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配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5)建立水土保持风险排查制度,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检查结果提出预警和整改建议,配合主体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水土保持工程质量以及施工水土保持行为。
  (6)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施工指南和验收指南,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 ”的有效执行。
  (7)对现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
  (8)项目建设单位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理其他工作事项。
  2.7 标段划分: 水土保持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无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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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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