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深圳机荷高速改扩建5标段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业主是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环氧树脂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第五合同段,里程范围:地面层:DK26+300—DK31+720, 全长 5.420km; 立体层:ZK26+270.100—ZK31+655.600 ,全长5.386km;YK26+315.100—YK31+724.500 ,全长 5.409km,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机场至荷坳段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属于 G15 沈海高速公路深圳段,位于深圳市中心区域,是粤港澳大湾区东西向的交通中轴线。既有机荷高速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100km/h,现对其进行改扩建,采用原位立体改扩建扩容方式。
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9年2月10日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包件售价(元) |
备注 |
HY-01 |
环氧树脂 |
t |
150 |
深圳宝安 |
张强18204902490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拟采购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3.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内拟采购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拟采购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至少提供不少于1份;
3.3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
3.4其他: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与。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3.6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保证金30000元。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允许参加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的集中采购,同时提报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标书费汇入账户名: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9961010010130060688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7.3保证金汇入账户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荷改扩建第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账号:99011231013000843122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标书费及保证金汇入需备注:机荷高速5标-费用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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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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