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再制造分公司
集成式电力总成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DL2025110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再制造分公司集成式电力总成包,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再制造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再制造分公司(简称再制造分公司)对集成式电力总成包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框架协议招标。
2.2招标范围:集成式电力总成包。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机体部件*12L基础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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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电系统*300kw发电总成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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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散热系统*12L发动机散热系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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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体部件*24L基础机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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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电系统*500kw发电总成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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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散热系统*24L发动机散热系统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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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标段内所有产品都应报价,缺一不可,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需求变化造成部分品种不采购或者采购量增减的情况。本次招标确定的单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有效,两年内中标人(供应商)不变,产品单价若遇不可控因素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协商处理。招标人两个年度采购预算(含税)共约2532万元.招标文件列表以外同类产品,单项采购估算额达到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人组织招标定商定价,单项采购估算额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招标人组织谈判采购、直接采购、询比采购方式定商定价。
2.3交货期:合同签订或下达订货通知单后15日内交货。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再制造分公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产品按集成式电力总成包最新标准设计和制造,通用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7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年。
2.8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产品正常使用满1000小时,以先到时间为准。
2.9付款方式:30%预付款项目启动,装配完成后30%,验收完成后支付38%。剩余2%做为质保金。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3.2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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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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