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5204 号-HDZC-2025008 2、项目名称: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00000元。 5、最高限价:3500000元。 6、采购需求: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2025年至今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7)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