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海工工程水深测量技术服务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HP925JFR530C11506BD/HDGC-FW-GKZB-25-2480
2.2项目名称: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海工工程水深测量技术服务项且
2.3项目概况:通过对华能霞浦核电海工取水明渠、护岸、航道、陆域形成、取排水工程淤泥面、礁石面和回填层等进行扫测,确定淤泥、礁石和回填层等工程量,为竣工结算提供依据,并对最终挖深、回填工程量进行检测。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通过采用单波束和多束波对华能霞浦核电海工取水明渠、护岸、航道、陆域形成、取排水工程进行扫测,确定淤泥、礁石和回填层等工程量,对最终挖深、回填工程量等进行检测,并出具完整的测量工作报告、内业计算资料及完整的扫测图。具体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1《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海工工程水深测量项目技术任务书》及《1915-J00RSB09工程海域水下地形测量技术任务书》(比例尺为1:1000)。
2.5项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表岛
2.6服务期:承包人自本合同签订并在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场后,承包人开始测量之日起至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海工工程水深测量工作完工并发包人通知承包人退场完成工作之日止结束服务。暂定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中核(上海 供应 链管 理有限公司招标专用章2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含海洋测绘)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含海洋工程测量)资质,且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包括水深测量),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日的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4)业绩情况: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水深测量项目业绩(包括已完成或已签合同正在执行的水深测量合同),且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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