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项目(CSQ25C0038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SQ25C00383
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70,000.00元
最高限价:4,7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安保服务项目 | 4,77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重庆本地保安公司应提供本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证明材料(提供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类似(合同内容包含保安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意3个月配套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16日 至 2025年9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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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