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2025年度交警大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47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2025年度交警大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359,467.00元 | |||||||||||
最高限价:2359467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宝丰县公安局2025年度交警大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项目,包括智能信号灯、智能电警抓拍系统等配套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标准 5.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因采购产品技术、质量、性能和市场供给能力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有效查询结果为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所附资料真实有效,并附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自拟,必须含有“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内相关证明材料属实,若弄虚作假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文字内容,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真伪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