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泰昌竞磋(工程)2025-062S号
项目名称: 贵德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90630.97
最高限价(元):1090630.9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德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90630.97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修建被动防护网496m,高3m,清理危岩750m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