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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二次已由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11-522635-04-01-19454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金杏嘉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麻江县 麻江县杏山街道凤凰大道中段 。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7923.04㎡(约 11.88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49828.78㎡(计容面积39610.20㎡)。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5844.08㎡,商业部分建筑面积6143.35㎡,办公部分建筑面积16796.21㎡,配套服务用房826.56㎡,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0218.58㎡以及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785900元。
2.4 计划工期:1095 天。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二次。
2.6 招标范围:项目用地面积 7923.04㎡(约11.88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49828,78m7(计容面积39610.20m)。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5844.08m,商业部分建筑面积6143.35㎡,办公部分建筑面积16796.21㎡,配套服务用房826.56㎡,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0218.58㎡以及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 册造价师,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宣布取 消投标资格承诺函。(承诺函自拟)4、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企业有效的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或利润及 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封面应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经济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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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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