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浮球形样品高速定位反馈系统研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 QT025JFR545C11506BD/HDGC-FW-GKZB-25-2511
2.2项目名称:_悬浮球形样品高速定位反馈系统研制项目
2.3项目概况:堆芯熔融物物性测量装置性能提升及数据扩展项目拟进行现有堆芯熔融物物性测量装置的性能提升,包括装置悬浮稳定性、真空度提升及熔融物比热的测量功能扩展,再基于装置开展典型严重事故下真实熔融物基础物性测试,获得密度、表面张力、粘度、比热等数据。对堆芯熔融物物性测量装置性能进行提升时,需要新增一套激光加热下悬浮球形样品的高速定位反馈系统,从而根据样品位置信息调整悬浮策略,改进样品升温过程中的悬浮稳定性。在进行比热容测量时,还需要严格控制环境中的气体组分,因此需要为定位反馈系统同时配置一套辅助的真空密封系统。
2.4招标范围:
2.4.1、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悬浮球形样品高速定位反馈系统1套;
2.4.2、提供高速定位反馈系统的辅助真空密封系统1套;
2.4.3、设备交货地为河北省廊坊市,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2.4.4、标准化产品1年质保,定制类设备及零部件3年质保。(质保期从交付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5项目地点:甲方所在地。
2.6服务期:
1.自外委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完成悬浮球形样品高速定位反馈系统及辅助真空密封系统方案确认;
2.自外委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内完成悬浮球形样品高速定位反馈系统及辅助真空密封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图纸提供及使用技术培训;
3.完成标准化产品交付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提供1年质保。完成定制类设备及零部件交付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提供3年质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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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