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新繁街道阳光林森路(成彭路至金亿路段)改扩建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都区新繁街道阳光林森路(成彭路至金亿路段)改扩建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审批【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审批【2024】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及规模:该工程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道路西起金亿路,东至成彭路,长度762.072米,原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现向南扩建至30米。道路管综设计预留给水、燃气、通信管位。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2.2工期:36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施工图纸中符合项目及清单内容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最新执行的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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