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渠江支流龙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渠江支流龙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目〔2024〕3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4〕3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河流域,主要涉及广兴镇、观阁镇、龙滩镇等。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一)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长度约7840m,并配套建设检查井和恢复破坏道路等;
(二)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建设面积约17.58万㎡;
(三)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建设长度340米;
(四)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建设长度约2180米;
以上建设内容以设计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或环保工程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