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发电分公司、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第1批集中招标公告【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西宁发电分公司、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第1批集中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09-01-627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现已落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青海黄河上游水 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西宁发电分 公司制粉系统及 空压机系统外委 维护项目 | 2.2招标范围: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 电分公司制粉系统及空压机系统外委维护项目主要包括根 据设备检修工作的需要,对1、2号机组制粉系统的设备以 及机务空压机(含附属设备)进行维护。其它完成制粉系统 及空压机等外委维护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委托人未考虑到的 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具体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第 五章委托人要求。 | 服务期限:(1)本项目招标工期为三年。合同采 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第一年暂定2025年11月 1日-2026年10月31日;第二年暂定2026年11 月1日-2027年10月31日;第三年暂定2027年 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具体合同服务开始 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2)委托人在 每年合同结束前三个月进行服务评价,如果投标 人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可以签订下一年合同,如果 评价未到达要求委托人有权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已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投标人自行 负责其所聘员工的劳动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该终 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3)按照技术条款要求提前进入现场熟悉和原运 维单位交接设备时间不包含在正常合同服务期限 内。 | 青海黄河 上游水电 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西宁发电 分公司 | 3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
1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 发电分公司制粉系统 及空压机系统外委维 护项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 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 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人应具有近3年内自标止起往,、工验收时、为准至少1个3(工及以上或机组出 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承担过至少一个火电机组制粉系统生产系统运维项目的业绩(附证明材料),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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