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Y2025026
项目名称:数字乡村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31,7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数字乡村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231,7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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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告宣传服务 | 数字乡村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31,74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字乡村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字乡村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或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