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贺兰县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批复宁农(计)批〔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估算投资180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贺兰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贺兰县暖泉农场、洪广镇、金山林场、习岗镇、常信乡。
2.2 建设规模: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5万亩。基础设施工程:改造蓄水沟1处,清淤800m,铺设两布一膜8993.6m²;新建1.5*2.0m节制闸1座;安装防护栏1620m;铺设3m宽10cm厚碎石路面1620m;维修泵房28座,新建肥料池29座;铺设各类U-PVC输水管道3.654km,铺设PE地面管1325.708km,新建排水井4座,电动阀保护罩 2575 个,给水栓9座;更换潜水泵16套,更换过滤器14 套,配套智能水肥一体机设备 20套;自动化分控中心43 套:田间自动化控制系统43套,电磁流量计23个,安装电动阀2575套,田间小气候气象站9套,土壤墒情传感器33套;农业工程:建立病虫害防治区10020亩(位置位于暖泉农场)。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项目总投资:1803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施工标段:贺兰县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贺兰县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证和注册证,同时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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