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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 南川区东部组团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南川区东部组团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川区东部组团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发202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悦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取上级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悦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东部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更新改造市政燃气管网南北方向(起于半河居委长土,止于天生桥附近)DN160中压燃气管网30公里;东西方向(起于新瓦厂,止于翼都名苑附近)DN110中压燃气管网40公里,改造PEDN50低压燃气管网10公里,庭院管道D32钢管25公里;改造闸阀30只,阀门井154座,新建物联网感知设备(智能燃气探测器、智能减压阀)14处、数字化监控2套等设备。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865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相关服务工作,以及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并根据报批报审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并取得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文件。

2.5 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

☑初步设计 25  日历天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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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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