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605114984-15248872
项目名称:医用红外热像仪
预算编号: 1525-000163485
预算金额(元): 1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医用红外热像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采购红外热像仪,数量1套,具体详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医用红外热像仪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川路399号。
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00元;自筹资金:0)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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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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