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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伦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黑交发(2023)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伦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海伦市;
2.3建设规模:海伦市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2.4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独立成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3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20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相关设计工作。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不得因为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gywm/)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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