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2027年油气水井微地震事件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5-FK057-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两个油藏,其中哈得逊砂岩油藏垂深超5000m,富满超深碳酸盐岩油藏垂深6500-8400m。微地震监测通过在目标监测井组区域地面布设微地震监测仪记录注水(气)、压裂过程中产生的微地震信号,结合地层传播速度反演事件空间位置,评价注水(气)优势方向和压裂效果。一般油、注水(气)井井距800-2000m,多数是水平井,地表环境多为戈壁、沙漠干旱地貌。
2.2招标范围:
乙方依据甲方下达的测试任务,编制施工设计经甲方审核后,依据施工设计自行组织人员、设备和仪器,地面布设微地震监测仪器,监测注水(气)和压裂井微地震信号,对记录信号进行处理和解释,提供反映注水(气)受效面积、形状、优势方向和评价压裂效果等解释成果报告。预计两年实施注水(气)井、压裂微地震监测约80井次。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尉犁、库车等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油气水井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解释人员1人:3人均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石油勘探开发相关工作经历;
(2)拟投入本项目现场作业小队人员至少3人:其中包括队长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操作工2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以上3人均需具有一年及以上石油勘探开发相关工作经历。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项目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工作简历表;
(3)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包括:地面微地震监测仪至少15台(灵敏度≥60V/(m.s)。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配备清单;
(2)提供设备实物照片及出厂合格证(含灵敏度性能指标)扫描件;
(3)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含租赁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油藏垂深超过5000m注水(气)、压裂井微地震监测(或水驱前缘)技术服务至少1个井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需明确注水(气)井次、测试日期、项目类型、深度等信息)、签章页);
(2)提供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注:微地震监测在塔里木油田曾用名水驱前缘监测,水驱前缘监测业绩等同于微地震监测业绩。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