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贺兰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总承包

贺兰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BF【JS2025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8-640122-04-01-556966)备案,招标人为贺兰县森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贺兰县。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NXBF【JS2025010】号

项目名称:贺兰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投资金额:9740.70万元

工期:项目建设期12个月,2025年10月开始至2026年10月建设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3招标范围:整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检测(包括规定范围内的建设方检测)、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具体内容为:

本项目计划建设8个场站,共计341个车位,其中大车充电车位125个,小车充电车位198个、大车V2G车位18个,共计建设变压器容量56MW,站均变压器容量7MW,960kw直流充电系统56套,120kw双枪V2G充放电桩9台,设备总功率54840kw,总枪数466把,单枪平均功率122.41kw。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信誉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投标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4)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清单,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具有供配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6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配备齐全且持证上岗(提供岗位资格证书)。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EPC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或可从其他中标项目撤离承诺书,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EPC单位,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重要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如下,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无效证书处理: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两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具有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

3.9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的企业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一站一馆三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吴忠市城南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监理五标段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