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玉屏侗族自治县2025年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玉府函〔2025〕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东西部协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新店镇沙水坪村。 |
2.2、建设规模:新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1 个,功能包括:(1)育秧(苗)中心、(2)集中烘干中心、(3)农产品加工分拣中心、(4)农机综合服务中心、(5)农资存储交易与配送中心、(6)农产品物流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7)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中心等。 |
2.3、合同估算价:490万元。 |
2.4、计划工期:3个月。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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