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2025年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布点配建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区2025年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布点配建项目(一期)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4-640302-17-01-693263)号文件备案实施,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城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22处充电站增容补缺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对20处企事业单位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建设金积孵化基地超充站、碧桂园新能源快充站及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对22处充电站增容补缺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对20处企事业单位安装充电桩和箱变;建设金积孵化基地超充站、碧桂园新能源快充站及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