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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抢修分公司二级井控压井能力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维抢修分公司二级井控压井能力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5870AP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储能技术公司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按照储能技术公司2025年度维抢修能力建设工作目标,到2025年年底实现气藏型储气库II级井控应急突发事件自主处置能力,能够自主完成压井作业,实现自主运维、II级井控事件快速处置,井控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需要在现有公司井控应急处置能力基础上进一步补充相关技术、管理、操作等方面的工作量,拟对储能技术公司井控应急处置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选商。

维抢修分公司二级井控压井能力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9-26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30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9-26 18: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项目内容为文23储气库区域155口井二级井控压井能力建设,实现气藏型储气库II级井控应急突发事件自主处置,自主完成压井作业,自主运维。
投标人资格要求:2.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商。
2.2财务要求
2.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上述(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在储气库或天然气气井(场)开展应急抢维或抢险施工、修井施工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之一: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
2.5 人员要求
2.5.1项目经理要求
(1)响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需具有石油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关证明。
(2)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5.2 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本项目服务人员最少为6人,具备井控证,提交相关证明。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2.7.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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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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