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安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普安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发改环资〔2025〕2号 项目编码:2409-522323-04-02-74477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安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南湖街道(详见坐标图)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普安县盘水街道、南湖街道的部分区域雨污分流管(沟)线及智慧水务系统,主要建设规模如下:
1.新建雨水管网10691米、雨水检查井327座、雨水口324座;
2.新建污水管网24160米、污水检查井630座、收集管网改造1747栋;
3.搭建智慧水务系统平台一套及配套安装相关传感器。
2.3 项目总投资:14032.7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监管、信息管理、资料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协调工作等。
2.5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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