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调整晴隆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晴发改发【2025】34号、关于调整晴隆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晴发改发【2025】31号、2310-522324-04-01-349578(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晴隆县东观街道官田大道旁;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997.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游泳池、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区、乒乓球场、台球室、单车教室、集体操房、体质测试室等配套用房,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以及设备购置。
2.3项目投资额:工程建设费用约为:2205.13万元;
2.4合同估算价:2205.13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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